第三方支付1/16立法院三讀通過!開放網路第三方代收代付、儲值
立法院在今日 (1/16)三讀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》,開放代收代付、儲值、匯款等業務。 因應新型態的網路經濟消費,並促進電子支付機構健全經營及發展,以提供安全便利的資金移轉服務,每日儲值、匯款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萬元。 參與審查的立委李貴敏說:『在這次電子支付專法裡面,最重要的依據是成立清償基金,用以確保消費者的權利,也將參與這個產業的門檻降低,也要求行政單位協助廠商做跨國的服務。』,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,為了強化主管機關對創新的開放態度,以提升我國金融產業在網路時代的競爭力,要求金管會研議在條例通過後每2年,定期審議開放網路金融業務條款的相關子法或施行細節。 每日每筆不得超過新台幣5萬元 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最低資本額1億元 開放許可境外公司經營電子支付 必須設立「清償基金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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